博乐供水贪腐案庭审成为廉政课堂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周冰
“我亲手拧开了贪欲的水龙头,最终喝下了苦水……”7月2日,博乐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内,曾经掌控当地供水命脉的“一把手”张某,在法槌声中颤抖着念出忏悔书。
这场持续两个半小时的庭审,不仅将212万余元贪腐细节公之于众,还成为一堂直击灵魂的廉政教育课,50余名公职人员在旁听席上经历了一场震撼心灵的“廉政风暴”。
庭审当日11时,张某被法警带入法庭时,佝偻着背,眼神躲闪着不敢看向国徽。
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宣读起诉书的声音字字如锤:被告人张某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收受多名服务对象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举证一笔笔行贿证据及事实,张某全程低头认罪。最后陈述时,他哽咽着回顾堕落轨迹,从初次收受“感谢费”的忐忑,到后来的习以为常,最终将自己送进了法律牢笼。
法槌再次敲响,审判长宣布本案将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亲眼看到昔日同行站在被告席,比任何说教都震撼。今后工作中,我要时刻绷紧法纪红线,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庭审结束后,一名旁听的水利系统干部感慨。
这场公开庭审,不仅是对张某个人的审判,更成为博乐市廉政教育的鲜活教材,将职务犯罪庭审转化为“实境课堂”,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让廉洁之风吹进每个权力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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