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兹石窟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揭牌仪式现场。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董彦良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董彦良 通讯员 曹春华报道)5月16日,新疆克孜尔石窟研究所、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库车市人民法院、拜城县人民法院、新和县人民法院共同签署阿克苏地区文物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框架协议,并为龟兹石窟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克孜尔石窟位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现有石窟349个,壁画约4000平方米,对于研究古龟兹文化有着特殊价值。
揭牌仪式现场。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董彦良摄
然而,历经岁月的侵蚀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新疆克孜尔石窟的文物保护面临诸多挑战,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指导下,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主动作为,与新疆克孜尔石窟研究所对接,成立了龟兹石窟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
该基地成立后,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将与新疆克孜尔石窟研究所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在法律法规宣传、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同时将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与新疆克孜尔石窟研究所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加强沟通联动,落实协议内容,创新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文物司法保护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形成“保护有力度、协作有深度、治理有温度”的工作格局,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