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与人生
◎克兰
有一年,我们一家三口从阿勒泰出发回东北探亲。在乌鲁木齐等卧铺票期间,买了萨特的自传体小说《文字生涯》。这本小书让我在旅途中感悟了“写作即存在”的真谛,也让我领会了“功夫在诗外”的真义!一个执著于写作的人,总会不经意地把自己摆进字里行间,并以另一种面孔出现在读者面前,而读者往往被作者这一招数所迷惑!
那时,从乌鲁木齐到北京的T70次列车要跑三四天。闲暇,我坐在车厢过道的小椅子上,随手翻着《文字生涯》,在第二章“写作”扉页的翻口处,我潦草地记下一段话:“成为作家和加入作协曾是我的执念,而且折磨了我好久。现在,我不再持有这个执念了,就像螃蟹不再夹住那只手,我们都自由了!”这段话放在今天,也不好拿到台面上说,只能写在书缝里。
从大二发表诗歌处女作起,我便执著于文学梦,从未想过也“看不上”公文写作。可冥冥中却进了机关,而且整天跟公文打交道,通知、报告、总结、讲话稿……都写过,通俗点就是“搞材料”。这是一件出力不讨好的差事,但往往能考验一个人的适应能力和文字功底。如果遇到水平高或文字讲究的上级,你可以学到许多课堂、书本上都没有的知识。有经验的老同志经常安慰“搞材料”的年轻人:“头稿头功!”意思就是写第一稿的人,无论写得如何,都有功劳。这个论调激励着我,在繁琐的文字工作中获得了常人难以体验的苦和乐!
我进机关工作时已满30岁了,属于基本定型的人,好在有读书积累和十多年的写作实践,很快就适应了公文写作。一次,部领导如是勉励:“小常,五年之内你要成为部里的笔杆子!”我当即表示:“五年太长,争取三年吧!”敢这样答话,是我书生气的特质,但更主要的是部领导文字水平高,对我们的要求也非常严格,我自信打个“提前量”也许能给人带来惊喜。
后来与部领导在文字工作上的磨合,证明我的“提前量”既有风险,也有收益——某天,我被安排写篇精神文明建设动员大会的讲话稿。我阅读了相关文件和文章后,很快完成了起草工作。交稿后,部领导晚上排班,一段一段修改讲稿。遇到“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任务”这句话时,部领导忽然问:“这话是从哪儿来的?”“是胡绳的文章。”“在哪刊登的?”“《中国青年报》!”领导略有所思,顿了一会儿又说:“删掉吧!”说实话,这篇讲话稿我下了功夫,把这句话写进去时还很得意,为留下它,我们僵持了许久。“《人民日报》还没有刊登这篇文章嘛!”最终,这句话还是被删除了。一个月后,上级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里出现了这句话。“小常,你还是有点预见性的嘛!”听罢,我露出了一副赧颜,不过,内心还是挺自豪的。
长期搞文字工作,难免会做些“傻事”。有一回,办公室主任交给我一篇讲话稿的大字打印件,嘱咐我把容易读错的字词用常见同音字标注一下。我通读完全文,对可能“读白字”的字词一一做了标注,校对后反馈给主任。不久后,我跟上级去某矿区调研。路上,上级忽然跟我聊起他的早年经历,说在团场时当过文书,后来进机关也搞过文字工作,没少吃苦头。我聆听着,并未联想之前的事。调离山城后,有一年回阿勒泰过春节,岳父闲聊时忽然提起我给讲稿注音的事,看着岳父的神态表情,估计是听别人说我做了一件“傻事”。我傻笑了一下,也没作详细解释。
往事并不如烟——因为,那时那事对我而言,既是职责也是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