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勒泰市部分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妥善解决部分小区长期以来已入住但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问题,我市以推进办理群众不动产权证书作为重点工作,整合房地一体登记职责,现将我市近期已办理不产权初始登记的小区予以公示,请公示内的小区购房群众根据公示内容携带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小区名录
1.医苑小区(阿勒泰市公园路3号医院小区4栋)
2.克兰郡小区1-6栋(阿勒泰市恰秀路街道制毡厂路4号原将军城花园洋房20-25栋)
3.金源名门小区1-8栋(阿勒泰市金山路4区)
二、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基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购房合同原件
3.宗地图、分户图
4.缴纳税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实际情况所需其他资料请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注意:不动产登记申请表需开发企业盖章,登记过程需买卖双方共同申请,请提前联系好开发企业,携带齐全资料共同前往政务中心办理。
三、办理地址和时间
1.办理地点:阿勒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团结南路1号)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根据实际情况可延时服务)
3.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906-2129279
注意:请前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群众先在不动产登记咨询窗口初步审核资料,确保无误后取号办理。业务受理完成后,请按照受理通知书告知的时间领取不动产权证。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收费标准:非住宅550元/件,住宅80元/件
(符合登记费减免的可咨询窗口工作人员予以减免。)
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