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勒泰市启用移动式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全面规范阿勒泰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阿勒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增设2部移动式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抓拍违法类型:1、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2、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3、不按规定使用灯光;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5、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7、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移动式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使用范围:
阿勒泰市城区、国道216线、国道217线
三、通告时间:
本通告自2024年6月6日开始,通告时间为5日,(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0日)2024年6月11日正式启用。
四、警车编号:
新H2123警、新HD22008
通告结束后以上移动电子警察抓拍的所有违法数据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敬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安全、文明驾驶,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阿勒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6月6日
[责任编辑: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