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勒泰地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第十八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阿勒泰地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报告反馈问题(第十八项)
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阿勒泰地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第十八项)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一些地方对群众投诉问题敷衍调查,解决不到位。
二、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扎实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受理督办回访等工作机制,提高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整改措施
(一)对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实地调查、回访等措施了解办理情况,对未完成整改、重复举报和不满意信访件,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领导包件办理制度,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目标、责任人,加快整改进度。对两轮督察中未办结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要加大跟踪回访力度,按照分类施策、科学整改、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全面整改到位。
(二)完善生态环境问题群众举报受理督办机制。以日常信访工作为基础,重点关注涉及工业污染、噪声污染、异味扰民、生态破坏等领域的信访线索,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落实信访公开、领导接访和包案化解等制度,严把群众举报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督办等重点环节,提高办理质量,把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解决在平时,确保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五、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阿勒泰地委、行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力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22年以来,阿勒泰地区信访部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论述、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列为重点学习内容,阿勒泰地区信访局先后开展集中学习8次。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的认识,切实增强了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建立工作台账,摸清整改底数。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先后下发《关于〈阿勒泰地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办理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关于对第一、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信访事项落实化解措施情况“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核查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目前各县市和相关责任单位已建立了第一轮58件、第二轮47件(共105件)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台账清单,并建立了整改完成工作台账。
(三)多措并举化解,扎实推进整改。各牵头整改责任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整改方案及措施,做到目标可行、措施精准、标准合规。地区整改办成立帮扶督导组,对阶段性办结案件工作进行“回头看”,督促责任单位认真履行化解办理责任,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和长效长治。阿勒泰地委、行署分管领导先后4次召开调度会议,通过集中调度推进整改、综合施策,第一、二轮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中的属实部分均按法规政策解决到位,不属实部分已做现场宣传和教育疏导。
(四)认真梳理核查,确保有力有效。整改工作的重点在于群众举报信访事项的化解方案是否合规、化解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按照这一标准,各责任单位逐案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制定的化解措施的合规性进行再次审核确认。在整改工作中,各责任单位组织开展了回访工作,回访中信访群众对化解措施表示认可,对化解措施的实施成效表示满意。
(五)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日常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日常生态环境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地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阿勒泰地区关于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问题机制的意见》《阿勒泰地区关于建立健全信访事项网上办理机制的意见》《阿勒泰地区关于加强和规范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的意见》等机制,地区信访局受理的4件涉环保类信访事项,相关责任单位已100%办结。地区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地区生态环境局受理信访投诉事项36件,其中:受理22件,转办14件;办结22件,办结率100%,接收量和受理量同比分别下降59.3%和67.2%,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公示时间:2023年3月5日至3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牵头责任单位:阿勒泰地区信访局,电话(传真):0906-2124065;邮箱:altxfj@163.com
牵头验收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电话(传真):0991-4167170
中共阿勒泰地区委员会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
202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