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游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的公告
关于巡游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规范阿勒泰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城市文明形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优质出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阿勒泰市交通运输局、阿勒泰市公安局研究,决定在阿勒泰市区开展巡游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3月30日。
二、整治重点
(一)巡游出租汽车拒载、有计价器不使用(含不打表、一口价)或利用计价器作弊乱收费的行为;
(二)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三)巡游出租汽车司机违规拒载、连载、故意绕路、不出具专用发票的行为;
(四)飞机场、火车站、滑雪场等周边喊客、揽客的行为;
(五)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妨碍执法行为;
(六)扰乱客运市场、道路通行秩序的行为。
三、整治措施
自公告之日起,交通运输部门将开展集中整治。对以下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一)对巡游出租汽车拒载、有计价器不使用(含不打表、一口价)或利用计价器作弊乱收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对出租汽车司机拒载、连载、故意绕路、不出具专用发票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对飞机场、火车站、滑雪场等周边喊客、揽客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五)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扰乱客运市场秩序、道路通行秩序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违规巡游出租车的典型案例,对其车辆、驾驶员和公司公开进行曝光。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处将从严从重处罚,整治期内受到三次及以上处罚的人员,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推送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四、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巡游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在专项整治期间,对整治重点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对首位举报者给予奖励。
执法人员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违纪、监管不力、贪污受贿的,对举报线索迅速调查,一经查实,首先调离执法岗位,再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依纪查处。对首位举报者奖励1000元。
阿勒泰市交通运输局公开监督电话:12328;阿勒泰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整治举报电话:0906—2316676(10:00—20:00),17799073938(只接收短信)。
特此公告
阿勒泰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