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地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阿勒泰地区税务局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停网的通告
阿勒泰地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各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阿勒泰地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阿勒泰地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征收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业务停办范围和时间安排
(一)2021年9月10日零时起,阿勒泰地区各级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将暂停办理各项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自治区人社厅网上服务大厅(二版)”将终止医保经办服务。
(二)2021年9月10日零时起,地区税务部门暂停阿勒泰地区各级医保相关缴费业务。
(三)2021年9月20日22时起,阿勒泰地区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将暂停各项医保(含本地和异地)结算业务。
二、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时间安排
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经验收后上线运行,预计2021年9月30日零时起,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如果系统切换进度提前或者延后,将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ylbzj.xinjiang.gov.cn/)和微信公众号、阿勒泰地区主流媒体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三、停网期间业务提示及处理措施
(一)2021年9月8日18时前,参保单位经办人员需在“自治区人社厅网上服务大厅(二版)”完成人员新增、减少、在职转退休、基数变更等业务。同时,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向税务部门推送征集计划。
(二)2021年9月10日零时前,参保单位需在税务平台完成所有医保相关缴费业务。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因系统切换不能及时缴费,产生9月份医疗保险费欠费的,需要在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重新申报核定缴费,在10月补齐缴费,期间不影响医保费用报销待遇的正常享受。
(三)2021年9月20日22时前,所有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需完成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对于不符合出院条件仍需继续治疗的参保人员,撤销医保住院登记,待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由就诊医疗机构重新上传数据并结算。
(四)停网期间,异地就医人员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五)医保特殊慢性病就诊患者请于9月20日前到就诊定点医药机构,根据病情、病种,开具一至三个月的药量;
(六)其他就医、就诊事宜请根据定点医疗机构通知、通告办理。
本次信息系统停网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参保人员、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如有其它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阿勒泰地区医疗保障业务咨询电话:0906-2102038
阿勒泰地区税务部门业务咨询电话:0906-2121291
阿勒泰地区各级经办中心咨询电话:
阿勒泰地区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0906-2102037
阿勒泰市医疗保障局服务中心 0906-2100633
布尔津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0906-6390620
哈巴河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0906-6623911
吉木乃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0906-6190884
福海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0906-3471227
富蕴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0906-7533130
青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0906-8821417
阿勒泰地区医疗保障局 阿勒泰地区税务局
202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