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新疆之冬”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展示新疆冬季旅游文化,深度挖掘新疆冬季旅游潜力,提升“新疆是个好地方”的知名度,取之于瞬间,藏之于永恒,展示新疆冬季之美,新疆摄影家协会、阿勒泰地区摄影家协会将联合共同开展“新疆之冬”摄影大赛。
一、 组织单位
主办: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协办:新疆摄影家协会、阿尔泰旅游发展集团、阿勒泰地区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时间
作品报送时间:2020年10月20日—11月20日
作品评审时间:2020年11月21日
获奖作品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1日—11月23日
摄影展时间:2020年11月27日--29日
三、参赛要求
1.本届摄影大赛面向全国摄影专业人士及摄影爱好者。
2.参赛作品题材不限、器材不限,数码相机、胶片机,形式风格不限;
3.所有获奖及入围作品,主办方和承办方享有免费使用权,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网络传播等形式进行公益宣传,无需支付稿酬。如做商业用途,须与作者协商,稿费另付。
四、作品要求
1、新疆之冬摄影作品征集要求:参赛作品必须是反映新疆境内的冬季风光、民俗人文、新闻纪实等作品。
2.作品创作形式、风格手法不限,创作日期不限。每位作者选送单幅作品数量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
3.所有参赛报送作品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不低于6M,像素长边不低于4000,谢绝纸质作品。入选获奖作品统一调用数字原始图片,不及时提供者,视为自动弃权。
4.作品须注明参赛作品名称、姓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和地点。
5.所有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不得假冒他人投稿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承担相关侵权责任。
6.本次大赛活动所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对所有作品有非商业性质的使用权,不再支付稿酬。
五、奖项设定
大赛设冰雪旅游类、风光类、民俗类三大类共征集作品100幅。其中一等奖1个,奖金10000元;二等奖3个,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6个,奖金各2000元;入选奖90个,奖励喀纳斯景区套票各2张(含喀纳斯、禾木、白哈巴门票)。
六、其他事项
1.入选作品不限数量,但在作品评选中,每位参赛者只能获1个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作品不能为相同作者。
2.作品只限经过颜色、光暗、反差调整及除尘等基本修正,不得有任何电脑加工、合成等后期制作;拒绝有商业、色情、暴力、宗教等敏感色彩的作品参选;作品涉及著作权及肖像权等问题,均由参赛者自行负责,所有责任与主办方无关。
3.评审结果以评审团最后公示决定为准。
4.如有未尽完善之处,主办方有权随时修订、解释及最后裁决,参加者不得有异议。
5.参赛者等同接受本说明条款及以上条文。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6.投稿邮箱:13619774@qq.com lxhalt@163.com
7.联系方式:13899422005
注:请认真阅读本赛事征稿细则,严格按照要求参赛。凡参赛者视同接受本方案,主办单位对本方案享有最终解释权。
新疆摄影家协会
阿勒泰地区摄影家协会
2020年10月16日